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二章(一)




獨一的完全人耶穌
為什麼我們稱耶穌為「獨一的完全人」? 因為除了耶穌,沒有人達到了絕對完全。

舊約聖經也有說到了一些「完全」人。此處「完全」一詞,希伯來文更準確的翻譯是「無可指責」。舊約的確稱極少數人「無可指責」、「向雅偉存誠實的心」(例如挪亞【創 6:9】;亞撒【王上 15:14】),但比之於神的絕對標準,他們的所謂「完全」還相差甚遠。然而與一般人相比,舊約這些「無可指責」的人的確達到了相對完全或者相對無可指責。可是,聖經中提到的幾位傑出神人,如摩西、以賽亞等,也有「不義」的地方。聖經說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 3:10)。保羅不是說所有人都是惡人(按照我們所理解的惡人的定義),而是說沒有人達到了絕對公義,從未違背過神。

耶穌這位獨一的完全人,他是絕對無罪、公義的,他的愛也是絕對的愛,總之他達到了不折不扣的絕對完全。人能否憑藉自己的力量、意志達到完全公義呢?從聖經所記載的人類慘淡歷史來看,這是不可能的。所以耶穌成為完全人是最驚人、空前的奇迹。這一驚人的成就是雅偉所行的最大神蹟,若不是雅偉每時每刻扶持,則沒有人能夠達到絕對完全。與此同時,耶穌在地上的一生,每時每刻都完全順服他的父雅偉。

完全順服有多困難呢?我們看看聖經的歷史就發現從來沒有人達到完全。在伊甸園裡,神對亞當、夏娃只有一個要求,就是不可吃伊甸園裡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(創2:8-9, 17)。如此廣袤的森林,容得下成千上萬的樹木、動物,只有一棵是禁樹,相對來說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試探吧?關鍵就是,神盡可能降低了這種「順服考驗」的難度,讓亞當、夏娃遠離試探。但他們也必須面對順服的考驗,好學會順服神。另外,神揀選以色列,一個在埃及為奴、身處水火中的的民族,讓他們成為自己的子民,屬他的產業(例如出 19:5, 申 7:6)。雅偉跟他們立了約,並賜下十誡作為道德規範。這些命令大部分都是否定句式,都是以「不可」二字作為開始的。雅偉已經盡可能讓以色列人容易成聖,所以並未要求他們達到高超的道德水準,而是只要不做某些事就行了。但即便如此,他們也像亞當一樣失敗了,連消極的律法都遵守不了,忍不住要做不可做的事情。明顯的是,由於「人性」的問題,讓人不可能成為完全。

除了耶穌以外,環顧人類歷史許許多多代的人,包括一些偉大的神的僕人,都沒有完全人,如亞伯拉罕、摩西。因此,若問「完全有多困難呢」?這是問錯了問題,因為今生根本不可能達到完全。但耶穌因為與雅偉的相互內住,就達到了這種完全:「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」(約 14:10)。

耶穌言傳身教,他就是完全的楷模和典範。耶穌有沒有講過他是如何達到完全的呢?當然有,而且非常詳細!耶穌已經告訴了我們他如何靠父而活,以至於我們能夠效法他的腳蹤,像他那樣生活。

耶穌說過很多話,表明了他所經歷的一切,跟從他的人也會經歷到。
  1. 耶穌從雅偉的靈而生(路 1:35, 徒 10:38),人人也必須從靈(約 3:5,6,8)、從神(約一 3:9; 4:7; 5:1,4,18)而生。
  2. 耶穌凡事不憑自己的意思行(約 4:34; 5:30; 6:38; 8:28),每個信徒也要行神的旨意
    (太 7:21; 約 8:51; 14:21; 約一 5:3)。
  3. 所有信徒都要住在耶穌裡面、住在父裡面,正如耶穌住在父裡面、住在信徒裡面(約 15:1-10; 約一 2:24,27; 4:13)。
  4. 世人恨惡、拒絕耶穌,也會恨惡、拒絕他的門徒(約 15:18-19)。
  5. 耶穌要得榮耀,凡在基督裡的人都要與他一同得榮耀(約 17:1,5,10; 羅 8:17)。
按照新約,嚮往一個無罪的、「完全的」國家並非白日夢,而是耶穌所傳講的神的國的現實。建立一個無罪的社會不只是抑制、根除消極的東西,還需要許許多多、各式各樣的素質,好確保不犯罪。這些素質包括了面對是非,有智慧分辨;面對不公,有勇氣行善;面對不義的誘惑,能夠堅持公義。在雅偉裡,而且最終惟獨在雅偉裡,才找得到這一切的素質。完美的國度——尤其是神的國,惟有每個國民都是完全的,才能建立起來。

慷慨的雅偉也讓所有順服、跟從他的人都可以得到這些素質。這個應許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實現了,目前為止也僅他一人而已。不過,按照神的計劃,耶穌成為完全人並非終極目標,而是目標的開始,因為聖經說神「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」(羅 8:29)。隨之而來的弟兄們也要成為完全,正如耶穌成為完全一樣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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