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二章(三)




獨一的完全人耶穌

耶穌的軟弱暴露出了三位一體論的錯謬
聖經所描述的人是天生軟弱的。將耶穌高抬為神,就是否定了耶穌作為人的這個根本特點。如果耶穌是神,則怎能軟弱呢?但我們怎能形容作為神的耶穌是軟弱的呢?如果他是神,則是強壯的,無所不能。如果他軟弱,就不是神。因為神不可能隨意廢掉自己的屬性,這些屬性是神本身固有的。缺乏了一樣屬性,他就不是神了。


聖經沒有說耶穌是不同於人類的異類人。他出生於一個普通的猶太家庭。有些學者認為,耶穌的家庭可能是猶太人中最貧窮的,因為木匠這種手藝人通常沒有土地,經濟條件比地主差多了。


如果耶穌真的是完全人,正如聖經所表明的那樣,那麼除了透過完全軟弱,他怎能達到完全呢?耶穌說「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」(約5:19),現在我們就能夠深入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了。這並非客氣話,而是個確鑿的事實。沒有雅偉的能力,耶穌甚麼都做不了。


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圖畫,徹頭徹尾展現出了他的完全軟弱。當時他依稀看見了近在咫尺的十字架死刑,內心極其痛苦。保羅有一句話高深莫測,他說耶穌「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,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」(林後 13:4)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形象,與三位一體的具有大能又是無所不能的子神耶穌不一致。


「我的神,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」(太 27:46, 可15:34)這句是讓三位一體論者百思不解的話。神不可能丟棄神,為甚麼耶穌喊出了詩篇 22 篇 1 節這句撕心裂肺的話呢?詩篇 22 篇 1 節(我的神,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)不能適用於作為神的耶穌,這明顯是耶穌這個人在十字架上軟弱至極而說出的話。惟有是因為雅偉的能力支持、扶助耶穌的靈,讓他度過這個危機時刻,直到得勝,所以耶穌才能夠宣告自己的工作「成了」,即圓滿完成了。


神的標誌:辨認神的行事方式、神所成就的工作的原則
哥林多前書 1 章 27 節道出了雅偉行事的一個原則:「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,叫有智慧的羞愧;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,叫那強壯的羞愧」。他揀選了一個微不足道、受人奴役的民族,又從中揀選了摩西作首領。神選擇世上軟弱的來挫敗強壯的。


「耶穌基督的信心」?
在加拉太書2章16節以及其它幾節經文中,聖經說到了“耶穌基督的信心”(pistis Iēsou Christou),但這一重要真理在大多數譯本中都變得模糊不清。據說 1970 年以前,普遍上對 pistis Iēsou Christou 結構的理解是“Faith in Jesus Christ”(“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”,賓語所有格)。但最近幾十年,很多學者主張應該譯作“faith (faithful-ness) of Jesus Christ”(「耶穌基督的信心[忠心]」,主語所有格)。


這裡的爭議之處並非耶穌是不是得救信心的對象(這一點無可否認),而是耶穌本人是否也運用了這種信心,在救恩工作的過程中信靠父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麼信徒運用信心就是最重要的效法耶穌之舉了,因為耶穌本人也得運用信心。關鍵就是,信心並非單單相信耶穌,更是與耶穌一同相信。在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方面以及追求完全方面,這是我們與耶穌認同的關鍵一步。作為跟從耶穌的門徒,我們若如此運用信心,就能夠與耶穌深入相交。救恩並非只是信一套相信基督的教義,而是與基督認同,包括了他的信心和受苦。因為我們蒙召不是單單相信基督,更是要「為他受苦」(腓 1:29),「在他所受的苦上有分」(腓 3:10,新譯本)。受苦具有屬靈含意,在基督裏的人肉身受了苦,「就已經與罪斷絕了」(彼前4:1)耶穌呼召人背起十字架跟從他(太16:24,可8:34,路9:23),就是在呼召人為了神的國的緣故而受苦。


探討信心,包括探討耶穌的信心,關鍵是要明白信心與順服的內在聯繫。這一點在亞當犯罪的記載中尤為突出。如果死亡是違背雅偉的命令(不可吃禁果)的結果,那麼為甚麼亞當、夏娃知道了結果(創3:3,「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,神曾說:‘你們不可吃,也不可摸,免得你們死’」),還是違背了神呢?可見他們是不相信神的話。除此之外,還有甚麼其它原因能夠解釋他們的行動呢?如果他們相信神,就不會摘禁果。他們無視神的明確警告,這就表明他們藐視神,認為神在撒謊,是懦夫。他們不瘋不傻的,怎會不相信神呢?顯然有人很聰明,能夠說服他們相信,神的話其實是似是而非的。他們自以為不但不會死,還會像神那樣知道善惡(創3:4-5)。亞當、夏娃相信了蛇(魔鬼),違背了神。由此可見順服與相信的內在聯繫,以及與之相應的不順服和不信之間的聯繫。亞當不相信神告訴他的話,卻相信了魔鬼,結果是致命的(他的死並非即刻、明顯的,因為肉身的死不是最主要的)。耶穌對神的順服是絕對的,是以信心為基礎的。


神榮耀的光 顯在基督耶穌的面上
耶穌登山變像是個重要事件,馬太、馬可、路加三本福音書都記載了下來,但並未解釋這件事的重要意義。


登山變像是以色列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。當然的確有一些類似的情形,比如摩西上西奈山見神後,下了山臉面發光,眾人都不敢看他,他只好用一塊帕子蒙上臉(出34:29-35)。但登山變像彰顯出了更大的榮光,耶穌臉面明亮如日頭,衣裳潔白如光。毫無疑問,是雅偉的榮光透過耶穌、摩西彰顯了出來,但耶穌遠比西奈山上的摩西更有榮光。


約翰並非僅在這次登山變像中,看見了耶穌的臉面發光如日頭;後來在啟示錄,耶穌也是以類似的形像向約翰顯現的:「他右手拿著七星,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,面貌如同烈日放光。」(啟1:16)但啟示錄接下來又記載說,約翰看見了一位大能的天使也有類似的形像,臉上發光如同太陽。「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,披著雲彩,頭上有虹,臉面像日頭,兩腳像火柱。」(啟 10:1)


登山變像時,耶穌只帶了三個門徒。為甚麼另外九個門徒沒有見證這個重要的啟示呢?福音書沒有提供任何線索,但我們也能夠思考一、兩個可能性,當然不是定論。


一個可能原因是,猶大很快就要出賣主了,但他也是十二使徒之一。如果讓其他十一個使徒都來看登山變像,則不可能不讓猶大來,他肯定會知道的。登山變像是秘密,耶穌囑咐三個門徒不要跟其他人講。而即將出賣主的猶大,顯然不該得到這個秘密啟示。但彼得、雅各和約翰是主耶穌的核心門徒,所以在登山變像這個重大事件上,他們獲准見證這個關乎耶穌的非同尋常的啟示。 另一個可能是,神的應許是給予那些有誠摯之心的人的,而這樣的人在「選民」中也寥寥無幾。


到底登山變像有甚麼「秘密」,以至於這三個人需要保密呢?耶穌重點提到他的死和復活:「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,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」(太17:9),「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”(12 節)。在路加福音9章31節,摩西和以利亞也談論耶穌「去世的事」。


很多年以後,啟示錄中耶穌向約翰顯現時,說:「我曾死過,現在又活了,直活到永永遠遠」(啟1:18)。這番話顯然是在解釋他在登山變像中所說的話。耶穌的死亡與耶穌的復活,這個雙重主題構成了「神的福音」(可 1:14; 羅 1:1, 15:16; 帖前 2:2,8,9; 彼前 4:17)的基本信息,因為雅偉是藉著耶穌的死與復活,讓世人與自己和好了(林後5:19-20)。耶穌之所以是「榮耀的主」(林前2:8),並不是因為他有所謂的先存性,而是因為他在十架上流血,為神救贖了人類。他順服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,所以神就將他高舉,讓他得到神的榮耀:「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」 (腓 2:9-11)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全書完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
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二章(二)




獨一的完全人耶穌

耶穌藉雅偉的內住而達到了無罪,這是非常了不起的,因為連大能的天使都犯了罪。天使最驚天動地的反叛是在啟示錄12章,神的宿敵「大龍」或者撒但,那個「迷惑普天下的」(9 節),慫恿天上三分之一的天使敵擋至高者雅偉(啟 12:4,7-9)。

令人困惑不解的是,有人即便知道了可怕後果,竟然還會選擇犯罪。為甚麼他要這樣做呢?聖經說到「被罪迷惑」(來3:13),任何人若不小心,都會落入罪的圈套。即便滿有知識、能力的大能天使,也免不了受罪迷惑。因此保羅才寫道:就當恐懼戰兢,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。(腓2:12)罪是有欺騙性的,因此這場對抗罪的戰爭需要智慧和分辨力。

保羅教導說,罪的根源是人的「肉體」,即我們的固有思想是受慾望支配,從而受「肉體的私慾」控制。耶穌是如何克服「肉體的私慾」?

耶穌的完全並非來自所謂的子神的神性,他是透過受苦達到了完全。希伯來書4章15節「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,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」罪和試探是我們每天都要面對的現實,希伯來書作者就此用了一句驚人之語來描繪耶穌:他是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,因為他也跟我們一樣,凡事受過試探,只是沒有犯罪。
我們是罪人,所以很難明白無罪是甚麼情形。要是能夠嘗試過一天無罪的生活,也許會有所幫助,繼而可以想像一下二十多年的無罪生命會是怎樣的(耶穌從十三歲至三十三歲)。難怪耶穌三十歲時,看上去像五十歲(約8:57)。儘管每一天、每時每刻都與神相交,然而想到稍有差池,世人就會失去救恩,耶穌一定會有背負千金重擔之感。這就是耶穌為了我們救恩的緣故,每時每刻所承受的苦難,而十字架上已經是短暫之苦了。

耶穌成為完全是雅偉所行的最偉大的神蹟。耶穌是雅偉新的創造,是雅偉自永恆以來最榮耀的工作,在永恆世界空前絕後。正因如此,神讓耶穌「高過諸天」(來7:26),位於自己的右邊。

耶穌這位完全人完全履行了律法,尤其是愛的律法,因為“愛就完全了律法”(羅 13:10)。耶穌沒有廢除律法,也沒有教導人要廢除律法,事實上耶穌說:“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”(太 5:18)。耶穌來成全了律法,而且作為完全人,他捨命“作了多人的贖價”(可 10:45)。

耶穌的完全也包括了他對神的敬畏和敬虔。因為耶穌的敬畏和敬虔,所以神聽了他的禱告。甚麼是怕神呢?“敬畏雅偉,在乎恨惡邪惡”(箴 8:13)。意思並不是說我們恨惡惡人,耶穌這位完全人恨惡邪惡,卻捨了自己的性命,好拯救所有悔改、信靠他的惡人。

完全的特徵
「完全」與「聖潔」有相同的意思。BDAG給hagios(聖潔)下的定義是「歸給神為聖的人,聖潔、純潔、敬虔」。BDAG 解釋說,「歸給神為聖」意思是「獻身於神,聖潔、神聖,即預留給神和神的工作的。」

馬太福音 5 章 48 節(“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”) 與路加福音 6 章 36 節(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)是平行經文,可見完全包含了慈悲和憐憫(參看出34:6,雅偉是“有憐憫、 有恩典的”)。

除此以外,完全的其他特徵有:

  1. 忍耐:但忍耐也當成功,使你們成全完備,毫無缺欠。 (雅 1:4)
  2. 屬靈洞察力:惟獨長大成人(完全)的才能吃乾糧,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就能分辨好歹了。(來 5:14)
  3. 有節制,能控制住舌頭: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;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,他就是完全人,也能勒住 自己的全身。(雅 3:2)
  4. 心裡柔和謙卑:我心裡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,這樣,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。(太 11:29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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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二章(一)




獨一的完全人耶穌
為什麼我們稱耶穌為「獨一的完全人」? 因為除了耶穌,沒有人達到了絕對完全。

舊約聖經也有說到了一些「完全」人。此處「完全」一詞,希伯來文更準確的翻譯是「無可指責」。舊約的確稱極少數人「無可指責」、「向雅偉存誠實的心」(例如挪亞【創 6:9】;亞撒【王上 15:14】),但比之於神的絕對標準,他們的所謂「完全」還相差甚遠。然而與一般人相比,舊約這些「無可指責」的人的確達到了相對完全或者相對無可指責。可是,聖經中提到的幾位傑出神人,如摩西、以賽亞等,也有「不義」的地方。聖經說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 3:10)。保羅不是說所有人都是惡人(按照我們所理解的惡人的定義),而是說沒有人達到了絕對公義,從未違背過神。

耶穌這位獨一的完全人,他是絕對無罪、公義的,他的愛也是絕對的愛,總之他達到了不折不扣的絕對完全。人能否憑藉自己的力量、意志達到完全公義呢?從聖經所記載的人類慘淡歷史來看,這是不可能的。所以耶穌成為完全人是最驚人、空前的奇迹。這一驚人的成就是雅偉所行的最大神蹟,若不是雅偉每時每刻扶持,則沒有人能夠達到絕對完全。與此同時,耶穌在地上的一生,每時每刻都完全順服他的父雅偉。

完全順服有多困難呢?我們看看聖經的歷史就發現從來沒有人達到完全。在伊甸園裡,神對亞當、夏娃只有一個要求,就是不可吃伊甸園裡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(創2:8-9, 17)。如此廣袤的森林,容得下成千上萬的樹木、動物,只有一棵是禁樹,相對來說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試探吧?關鍵就是,神盡可能降低了這種「順服考驗」的難度,讓亞當、夏娃遠離試探。但他們也必須面對順服的考驗,好學會順服神。另外,神揀選以色列,一個在埃及為奴、身處水火中的的民族,讓他們成為自己的子民,屬他的產業(例如出 19:5, 申 7:6)。雅偉跟他們立了約,並賜下十誡作為道德規範。這些命令大部分都是否定句式,都是以「不可」二字作為開始的。雅偉已經盡可能讓以色列人容易成聖,所以並未要求他們達到高超的道德水準,而是只要不做某些事就行了。但即便如此,他們也像亞當一樣失敗了,連消極的律法都遵守不了,忍不住要做不可做的事情。明顯的是,由於「人性」的問題,讓人不可能成為完全。

除了耶穌以外,環顧人類歷史許許多多代的人,包括一些偉大的神的僕人,都沒有完全人,如亞伯拉罕、摩西。因此,若問「完全有多困難呢」?這是問錯了問題,因為今生根本不可能達到完全。但耶穌因為與雅偉的相互內住,就達到了這種完全:「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」(約 14:10)。

耶穌言傳身教,他就是完全的楷模和典範。耶穌有沒有講過他是如何達到完全的呢?當然有,而且非常詳細!耶穌已經告訴了我們他如何靠父而活,以至於我們能夠效法他的腳蹤,像他那樣生活。

耶穌說過很多話,表明了他所經歷的一切,跟從他的人也會經歷到。
  1. 耶穌從雅偉的靈而生(路 1:35, 徒 10:38),人人也必須從靈(約 3:5,6,8)、從神(約一 3:9; 4:7; 5:1,4,18)而生。
  2. 耶穌凡事不憑自己的意思行(約 4:34; 5:30; 6:38; 8:28),每個信徒也要行神的旨意
    (太 7:21; 約 8:51; 14:21; 約一 5:3)。
  3. 所有信徒都要住在耶穌裡面、住在父裡面,正如耶穌住在父裡面、住在信徒裡面(約 15:1-10; 約一 2:24,27; 4:13)。
  4. 世人恨惡、拒絕耶穌,也會恨惡、拒絕他的門徒(約 15:18-19)。
  5. 耶穌要得榮耀,凡在基督裡的人都要與他一同得榮耀(約 17:1,5,10; 羅 8:17)。
按照新約,嚮往一個無罪的、「完全的」國家並非白日夢,而是耶穌所傳講的神的國的現實。建立一個無罪的社會不只是抑制、根除消極的東西,還需要許許多多、各式各樣的素質,好確保不犯罪。這些素質包括了面對是非,有智慧分辨;面對不公,有勇氣行善;面對不義的誘惑,能夠堅持公義。在雅偉裡,而且最終惟獨在雅偉裡,才找得到這一切的素質。完美的國度——尤其是神的國,惟有每個國民都是完全的,才能建立起來。

慷慨的雅偉也讓所有順服、跟從他的人都可以得到這些素質。這個應許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實現了,目前為止也僅他一人而已。不過,按照神的計劃,耶穌成為完全人並非終極目標,而是目標的開始,因為聖經說神「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」(羅 8:29)。隨之而來的弟兄們也要成為完全,正如耶穌成為完全一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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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一章(二)




第二部分的重點 -耶穌的職分

舊約的先知們有一個特點,就是不憑自己的意思說話,惟獨講雅偉要他們說的話,因此,每當宣講前,他們總說"雅偉如此說"。但耶穌卻沒有說"雅偉如此說",因為雅偉就住在他裏面。除了先知,假先知也會說"雅偉如此說",所以耶穌才提醒我們"要防備假先知"。那我們要如何分辨真假先知?就是看他們的生命是否聖潔,因為聖潔是完全的一個要素。

約翰福音的顯著教導是,耶穌是神所差來的。單是約翰福音就提了43次耶穌是父所差來,而"差我來的父"其實成了約翰福音父的頭銜。受差遣者的主要任務就是遵行差遣者的旨意,耶穌是父的代表,以父的名義全權代表父而行事。

可惜三位一體的耶穌卻令神所設立的職分變得毫無意義。在舊約中,並沒有預示彌賽亞是神。約翰福音的主旨並非要讀者相信耶穌是神,而是相信他是彌賽亞,而猶太民族亦從未期盼一位是神的彌賽亞。約翰福音中的耶穌的職能可以理解為先知的職能,在那時的猶太人一眼就看出,耶穌跟舊約時的先知有很多相似之處,尤其像以利亞。基本上,除了贖罪,耶穌在世上的職分跟舊約先知們毫無二致,但耶穌與先知們的主要不同在於耶穌與雅偉父的相交是前所未有的,這是因為耶穌一生保持自己無罪。耶穌就是"在父懷裏的"(約1:18),才能時時刻刻與父親密交流,但三位一體論卻讓這些成為畫蛇添足。耶穌若是子神,就會與"父神"同屬一個神性本質,也就會"自動"與"父神"親密無間了。事實是,神愛人,將人升為至高,以致人可以與神有親密無間的關係。

現在耶穌已經升到天上,坐在了父的右邊,那他現今在地上的工作是什麼呢?他的首要工作就是為雅偉子民代求。救會是"神的教會",這教會有神的靈的內住、能力和引導。如果耶穌必須全心致力於為教會代求,這意味著世上教會的生死正命懸一線。

如果耶穌現在的主要工作是代求,那兩千多年前他的使命又是什麼?緃觀三本對觀福音所記載的耶穌,他的使命有兩個核心:
  1. 首先是教導雅偉的話,並以神的國為焦點
希臘字"王國"的主要意思是支配、統治、作王。神的國最首要的意思是,神在他子民的生命中作王。
  1. 另一核心就是為贖罪而死
耶穌說他來"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,乃是要服侍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"。著重強調耶穌的死的是約翰福音,一開篇施洗約翰就宣告說,耶穌是"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"(約1:29)。而耶穌受難的記載,更佔了約翰福音三分之一的篇幅。

耶穌的工作在雅偉救恩計劃中是有期限的。十字架上,耶穌說"成了"的那一刻,就完成了作為神的羔羊的工作,已經完成了父交托給他的贖罪工作。耶穌的使命是引領我們到神面前,一旦引領我們到了神面前,他的工作目標就已經完成了。但三位一體卻描繪耶穌並非是一次成就了神與人之間和好的工作,而是讓人與他和好﹐結果耶穌成了一切的中心,甚至擋在神與人的中間。保羅說"只有一位神",又說耶穌是人:"為人的基督耶穌",顯然,保羅是恪守聖經一神論的。耶穌在大功告成之後,就會將王權交還給父,永遠臣服在父的權下(林前15:24-28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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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一章(一)



第一部分的重點 - 雅偉與耶穌的關係

非信徒不理會神,因為看不見神。但所有信徒曾經都是非信徒,是什麼改變了他們對看不見的神的看法呢?真信徒是經歷到了神的改變,心思意念改變了,那種脫胎換骨正如以弗所書5:8說"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。"雅偉的改變大能給予了我們生命,也改變了我們周圍的世界。

救恩就像真理及光,是雅偉的體現。雅偉之所以拯救我們,因為祂是救恩、祂是愛,惟獨雅偉是我們的救主。詩篇稱雅偉為磐石30次之多。磐石代表了穩定、不變,所以聖經形容神為我們的磐石、我們的救主,而靠在磐石上就是尋求庇護。雅偉拯救了那些倚靠祂的人,因他是"拯救我的磐石"(詩89:26,95:1)

雅偉的福音(好消息)是聚焦在耶穌彌賽亞(基督)身上的,因為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了(林後5:19)。所以新約也傳講這位獨一的完全人耶穌基督的福音,因為神是借著這個完全人,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了(林後5:19)。帖後2:14"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、召你們到這地步、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。"從這經文可以看到神的心意是借著福音,信徒也可以分享耶穌的榮耀。神並非僅僅為了耶穌的緣故而榮耀耶穌,更是為了我們的緣故

雅偉與耶穌在屬靈上是合一的,這就意味著我們不能將二者分而視之,特別是在神的永恒的救恩計劃方面。在救恩工程上,耶穌所擔當的神的羔羊的角色至關重要,正因為是神的羔羊,他才能夠成為人的贖罪祭:"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"(羅3:25)基督的獻祭,消除了亞當犯罪所帶來的死亡,讓所有相信的人得到生命。但凡有信心的人,基督就是叫他們"活的靈",讓他們成為他身體(即教會)的肢體,而基督是身體的頭。他們便"得與神的性情有份"(林後1:4),成為神的子民,成為神特殊的產業。這就是雅偉借著基督賜予信徒的豐豐富富的祝福。

新約經常稱雅偉為"父",亞蘭語為"Abba",因祂是我們的創造主。與雅偉父神的這種親密關係,是信徒在基督裏的生命動力,而且這種關係是借著相互內住而建立起來的。要想領悟這一屬靈現實,我們就必須經歷它,而不是僅僅頭腦上分析。福音之所以稱作好消息,正是因為它能夠讓我們與雅偉這位"永生神"建立這種關係。

三位一體論者認為約翰福音14:6證明了耶穌是神,其實這是耶穌道出了自己的三重工作職能:道理、真理、生命。我們的最終目的地和目標並非耶穌,而是父雅偉,並且我們是借著耶穌來到神面前。耶穌是"道路",我們要通過他;是"真理",我們領受神的知識;是"生命",在他裏面,我們現在就有了永生。因此這節經文是要強調來到父面前。

跟神的內在交流是與生命、與屬靈生命、與永生相關的。生命是要活出來,並非談論、解析的。無論是神與耶穌、還是神與祂的子民,最終都是神與人之間的相互內住,並非神與神之間。耶穌與父的這種內在溝通,我們也可以擁有,而聖經談及耶穌的很多話,與談及信徒的話是平行的。

耶穌每時每刻都靠住在他裏面的雅偉行事,這應是耶穌門徒的生命原則。因為父若行一切事都是借著耶穌,則那些回應耶穌的呼召、跟從耶穌的人,父豈不也會借著他們行同樣的事嗎?約翰福音中耶穌教導的一個重要原則是,信徒要做更大的事(除了贖罪),因為雅偉的大能賜給了凡相信耶穌的人。但三位一體論卻摧毀了這個重要真理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章(四)




腓立比書二章
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耶穌被高舉


奉耶穌的名禱告
有些基督徒堅持稱不奉耶穌的名就不能向神禱告是毫無聖經根據。「奉耶穌的名禱告,阿們」這句基督教世界流行用語,在聖經裡根本找不到!聖經沒有說不奉「耶穌的名」就不能達到父面前。


詩篇彙集了150 首獻給雅偉的禱告和頌讚。詩篇隻字未提需要耶穌或者中介的幫助,才能向雅偉禱告,傾心吐意。舊約人人能夠直接向雅偉這位至高神禱告,甚至不屬於以色列民的外族人的禱告,雅偉神也願意垂聽。回到新約,我們看見神並未廢除單對單地直接與他溝通。「為人的基督耶穌」(提前2:5)的確是我們的中保,但他說「成了」(約19:30)的時候,他的中保任務就完成了,聖殿的幔子也裂為兩半(太 27:51, 可 15:38, 路 23:45)。耶穌藉著肉身受死,叫我們與神和好了(西1:22),因為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了(林後5:19)。既與父和好,我們就能夠直接向他禱告!


當門徒問耶穌如何禱告時:「求主教導我們禱告,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」(路11:1)。耶穌的答案是甚麼呢? 我們看到馬太福音6章9-13節的主禱文中,耶穌教導向「我們的父」禱告。我們是直接向父禱告,並非耶穌。


有些三位一體論者會引用約翰福音 15 章 16 節,那裡耶穌說:「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向父求甚麼,他就賜給你們。」,似乎暗示說惟有徵得耶穌的同意,父才會聽我們的請求。但這跟耶穌的教導完全不符,耶穌是這樣講論父如何待他的兒女的:「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」(太 7:11,參看路11:13)留意這幾個強而有力的字眼:「你們的父」,「求他」,「豈不更」。天父比生身父親更樂意將好東西賜給我們!但按照三位一體論的說法,基督徒到天父面前,遠非世上孩子到達父親面前那麼直接。


只要細讀這節經文的上下文,就會看見約翰福音14章至16章這一整段說的是賜聖靈(約14:17,26; 15:26; 16:13)。當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。門徒們必須等到五旬節,耶穌復活五十天後,聖靈才降下來。五旬節的時候,教會聚在一起同心合意禱告,求父賜下聖靈,於是就得到了雅偉的靈(徒2:1-21)。然而五旬節聖靈賜給了教會後,教會整體是不是日後還要繼續不斷地求聖靈呢?聖經的教導顯然是否定的。如果一個信徒已經祈求並且得到了聖靈,那麼他還需要繼續不斷地「奉耶穌的名」求聖靈嗎?顯然不是的。聖靈已經賜了下來,為甚麼我們還要繼續不斷地奉耶穌的名求聖靈,仿佛禱告未蒙應允呢?事實上,聖靈會永遠跟這個信徒同在(約 14:16)。


當耶穌說「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向父求甚麼」,並非指汽車、房子,好像傳講成功福音的人所說的那一套。必須「奉他的名」,才有資格「無論求甚麼」。他的名字是甚麼呢?耶穌的名字不是「神」。「神」並非一個名字,而是一個描述。他的名字是「耶穌」,意思是「雅偉拯救」或者「雅偉是救恩」。而「基督」是指雅偉所膏立的彌賽亞王,世界的救主。可見這裡的主題是救恩,「無論求甚麼」是與救恩相關的。耶穌是在告訴門徒們,奉他的名和權柄向父求聖靈,他們就能得到屬靈上所需要的一切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章(三)




腓立比書二章
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耶穌被高舉

如果耶穌真的是神,則他已經有了一切的尊貴和榮耀。既然耶穌已經是神,已經有了神所具備的一切榮耀,父還能賜予他甚麼榮耀呢?為什麼還要給他「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」呢?

「主」字有兩種含義:一是平常用法,二是尊崇的意思。腓立比書 2 章 6-11 節說的是,耶穌死而復活後,才得到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。難怪在死而復活之前,聖經並沒有稱耶穌為「主」,除了以下三種含義:
  1. 對耶穌的禮貌稱呼,相當於「大人」、「先生」
  2. 尊耶穌為老師或拉比的稱呼
  3. 新約引用舊約經文時,間接指耶穌是主

耶穌死而復活之前也被稱作「主」,但這個稱呼沒有被高舉的含義,這是之後才有的。腓立比書 2 章 9 節這個具有高舉含義的「主」字,約翰福音從未用於耶穌身上,其實整個約翰著作用於耶穌的僅有一次(啟 17:14)。但 kyrios(主)的平常意思「先生」,則很多次都用於稱呼耶穌。

希伯來書10章12節說「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」(關於耶穌坐在神的右邊,可參考 太 22:44, 26:64; 可 12:36, 14:62; 路 20:42, 22:69; 徒 2:33,34; 5:31; 7:55,56; 羅 8:34; 弗 1:20; 西 3:1; 來 1:3,13; 8:1; 10:12; 12:2; 彼前 3:22) 作為人的基督耶穌並沒有被擢升至與雅偉同等,而是坐在雅偉的右手邊,在全宇宙中僅次於雅偉。從三位一體角度而言,耶穌已經與父同等,所以獲賜坐在神右邊無疑是降職了。王的右邊是最榮耀的位置,通常是屬於王后的,但並非與王平等。左邊不如右邊尊貴,但依然是個榮耀的位置,因為靠近王。

耶穌被升為至高,超乎所有人,甚至超乎萬主萬王,雅偉神已經讓他成為「萬主之主」。神沒有讓萬物服天使,而是服「人」,也稱作「人子」。雅偉已經立耶穌基督為自己的全權代表,將自己統管宇宙的至高權柄賜給了耶穌,讓一切都服在耶穌之下。在約翰福音,耶穌一再聲明他是父所差來的(約8:42)。他是奉雅偉的名而來的,並非自己的名。他行事並非靠自己的權柄,而是作為雅偉的代表行一切事。耶穌作為雅偉的代表,現在身負雅偉的名字。就好像舊約中,雅偉指定了一位使者引領以色列民穿越曠野,邁向應許地。雅偉說這位使者是「奉我名來的」(出 23:20-21)。又好像法老和約瑟的故事。法老將帶有他自己名字和徽章的戒指戴在約瑟手上,讓約瑟身負他的名字和權柄。這並不是說約瑟現在可以被稱作「法老」了(他依舊叫 約瑟),但他能夠憑法老的權柄行事(創 41:38-44)。

順服耶穌就是順服雅偉,並不是因為耶穌(或者出 23:20 的那位使者)是神,而是因為耶穌身負雅偉的名字。同樣,愛耶穌就是愛雅偉。我們越愛耶穌(並非三位一體論的耶穌,而是雅偉的基督,那位受他膏抹的人),就越會愛雅偉。為身負雅偉名字的基督而活,就是為雅偉而活。接納耶穌,就是接納差他來的(太10:40, 約 13:20) 雅偉。拒絕耶穌就是拒絕雅偉(路 10:16)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2017年5月19日 星期五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章(二)



腓立比書二章
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耶穌被高舉


基督沒有爭取與神同等
保羅將擁有「神的形像」與不爭取與神同等聯繫了起來:「他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」(腓 2:6)。

三位一體論者闡釋腓立比書 2 章 6 節(以下)的意思是,基督已經是「子神」了,但他拒絕爭取與神同等。然而按照三位一體論,耶穌已經是神,方方面面都與神同等了,為甚麼還需要爭取與神同等呢?爭辯說他甘願放棄與神同等,則於事無補,因為人不可能放棄自己的本質。例如,沒有人能夠成為狗,神不可能停止做神。

腓立比書 2 章與創世記 1 至 3 章息息相關。《聖經意象辭典》(Dictionary of Biblical Imagery)「腓立比書」詞目下說:「基督耶穌不以與神同等為強奪的這句話(腓2:6),很可能是在暗指亞當的過犯,亞當的確強奪了與神同等(創 3:4-6)。」亞當與耶穌之間既有相似之處,也有反差:一個是第一個人,另一個是第二個人;一個是首先的亞當,另一個是末後的亞當(林前 15:47,45)。他們在人類歷史上的獨特之處是,兩者都面臨了爭取與神同等的這一終極試探。

腓立比書 2 章 6-9 節是耶穌基督的一幅肖像畫,勾勒出了這位完全人不爭取與神同等。他順服神就是堅決拒絕罪,因為罪其實就是拒絕神的主權,自視與神同等。不像亞當,耶穌「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(腓 2:8)。他的完全是體現於他一生都堅定不移地順服父,忠心至死,直到屈辱地慘死在十字架上。拒絕爭取與神同等,這並不是耶穌一次性的爭鬥,而是他一生要面對的。

人,特別是地上的權貴渴望像神,這也是亞當及夏娃的野心。惟獨人才想要與神同等,而將腓立比書2章6節用於「子神」,一切就變得毫無意義。

取了奴僕的形像
耶穌跟亞當一樣,有神的形狀或者形像;這是每個人誕生時都有的。腓立比書2章7節說耶穌「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。」耶穌自己選擇做個卑微的僕人,這是他整個傳道生涯的關鍵。 定意做卑微的僕人,就是定意順服。耶穌順服的最高體現,就將這首詩歌推向了高潮:「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。耶穌甘願受苦,並且死得像普通罪犯那樣,一點都不光彩。

耶穌的謙卑是雅偉神甘願服侍他子民的寫照。我們多少人能夠想像雅偉神做僕人或者工人才做的粗活呢?神在伊甸為人種植了一個花園;亞當、夏娃犯罪後,神用動物皮為他們做衣服;在毗斯迦山上,神埋葬了摩西的屍體!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為門徒生火做早餐(約21:9-13),豈不是彰顯出了這種美麗的僕人態度嗎?保羅那句話何等真實:耶穌讓看不見的神成為看得見的了。

因此,「主」的頭銜已經特別賜予了耶穌這位彌賽亞:「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神已經立他為主、為基督了」(徒2:36)。耶穌「主」的稱號並非神性稱號,而是個受尊崇的稱號,是父特別賜予耶穌的。耶穌也被稱作「榮耀的主」(林前2:8,雅2:1),因為他被父高舉。舊約沒有稱雅偉為「榮耀的主」,其實舊約根本沒有出現這個稱號。

腓立比書 2 章 9 節說,神(雅偉)已經賜給耶穌「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」。耶穌得到了高舉,這當然必須包括他的名也得到了高舉。耶穌的名超乎萬名,意思是耶穌這個人被高舉至一切創造物之上,萬物「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」(參看徒10:36,耶穌基督是“萬有的主”)。「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」不是指雅偉賜給耶穌祂自己的名字,因為「雅偉」不只是個頭銜,更是個私有名字,這是神獨有的名字,否則就會有兩個「雅偉」,但申命記6章4節說雅偉只有一位。保羅寫這首詩歌只是想強調,神已經讓耶穌超乎一切,所以耶穌的名也超乎了一切的名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2017年5月11日 星期四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章(一)



腓立比書二章
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耶穌被高舉

三位一體論者所仰賴的其中一段經文是腓立比書 2 章 6-11 節。他們抓住耶穌是神的「形像」(「形像」的希臘原文是「形狀」)這句詩化表達,來證明耶穌是神。

很多英文譯本都將morphē 翻譯成了“form”(形狀),而不是“image”(形像)。結果很多人就假設“form of God”(神的形狀)跟“image of God”(神的形像)意思全然不同,於是用腓立比書2章6節的“form of God”證明基督是神。所以,明白morphē 的正確意思是明白腓立比書2章6節的關鍵。

事實上,保羅說基督「本有神的形像」是甚麼意思呢?我們簡略思考四點。其它細節請看《獨一的真神》第三章(簡體版 214-223 頁,繁體版217-225)。

(一) 神是看不見的
新約自始至終都說神是看不見的。但這句話不能用於基督,因為基督明顯是看得見的,他是「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」(西1:15)。基督實現了神造人的目標,就是讓看不見的神成了看得見的。約翰某個程度上也表示了神是看不見的,他說「從來沒有人看得見神」,但耶穌「將他表明出來」了(約1:18)(屬靈上洞見到)。雖然雅偉神是肉眼看不見的,但舊約有些神顯現的場合,神也顯明了自己,讓人看得見他,或者是向人顯明出他的榮耀。

(二) 腓 2:6 的「形像」意思是外在的、看得見的形狀
腓立比書 2 章 6 節「形像」(原文是「形狀」)一詞,希臘文是 morphē。各種希臘文英文辭典給出的定義是一致的:外表,外在,看得見的形狀或樣式。儘管BDAG蘊含著先入為主的三位一體論觀念,解釋morphē的用法是:「這是在與具有先存性的基督的神性做對比。」但它正確解釋了「神的形狀」morphē的意思,即不是神性,也不是三位一體含義,而是指人!

(三) 「神的形狀」(form of God) 意思是「神的形像」(image of God)
既然神是不能看見的(提前 1:17),是個靈(約4:24),所以神不可能有樣式或形狀。「神的形狀」意思就是「神的形像」,聖經以及辭典都可以證實兩者的意思是相同的。例如,申命記 4 章 16 節用了三個近義詞「雕像」“image”、「形像」“form”、「模形」“likeness”,可見三者是同等的。另外,首屈一指的《舊約希伯來文及亞蘭文辭典》(HALOT),也視「神的形狀」與「神的形像」等同。

我們是按照「神的形像」被造的,意思並不是說神是看得見的。同樣,耶穌有「神的形狀」,意思也不是說神是看得見的。神造人時說: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(image),按著我們的樣式(likeness)造人」(創 1:26)。正因為我們是按照神的「樣式」被造的,所以現在我們有神的形像,正如基督是神的形像一樣。創世記 1 章 26 節一句話之內用了「形像」、「樣式」兩個詞,是著重強調這一事實:神讓人成了看不見之神的看得見的形像,是神的「樣式、外形、代表」(HALOT)。

創世記 1 章 26 節是明白腓立比書 2 章 6 節「神的形狀」的依據。腓立比書2章6-11節是普遍公認的早期教會的一首詩歌或者詩歌摘選,詩歌語言富於象徵和引喻,所以詩歌用「神的形狀(form)」(腓 2:6)指「神的形像(image)」(創 1:26-27),不足為奇。

(四) 敬拜一個像就是拜偶像
基督是「神的像」(林後 4:4, 西 1:15; 參看來 1:3)。聖經明文規定不可拜像,但三位一體論者毫不猶豫地敬拜「為人的基督耶穌」(提前 2:5 這樣稱呼耶穌),他是看得見的,並且是活生生的神的像。我們也是神的形像,但基督是最卓越的神的像,因為他是自古及今獨一的完全人。每當看見耶穌這個神的完美的像,也就看見了雅偉一切的榮美和尊貴。

三位一體論憑空捏造出了一位神性耶穌,並且加以敬拜,這跟以色列人鑄造並且拜金牛犢有兩點相同之處: (1) 都是受外邦多神信仰影響的產物,一個是埃及,一個是希臘。(2)一個設立於摩西上西奈山見雅偉之後,一個設立於耶穌升天見父之後。正如金牛犢取代雅偉而成了敬拜對象,三位一體的「子神」也取代了雅偉。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